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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夏季防暑用品询价公告

我院拟对职工夏季防暑用品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汾市妇幼保健院职工夏季防暑用品;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绿豆12元/份、冰糖12元/份、金银花菊花茶21.5元/份 ,约940份
项目采购需求:临汾市妇幼保健院职工夏季防暑用品,具体见附表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日通知后7日内完成供货。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地点: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行政楼三层采购科
(三)获取采购询价文件时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
2、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
3、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
4、供应商近6个月任意一期的纳税凭证;
5、供应商近12个月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凭证;
6、供应商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7、供应商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页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①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②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③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⑤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⑥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记录纪要。
六、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七、发布公告媒介: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官网

八、联系人:临汾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医院办公室 郝主任 电话:0357-221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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