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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常识
妊娠期避免使用的药物
在整个妊娠期间,即使对母体不致造成危害的药物,对胎儿却可能产生损害作用。这主要是由于胎儿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的缘故。例如,当胎儿肝脏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转移酶时,不能将药物的代谢产物与之结合,从尿中排出;又如胎儿脑屏障的渗透性较高,药物容易透过屏障在脑中积聚;再如胎儿肾脏的功能较低,对药物的排泄缓慢,也容易发生蓄积中毒。
因此,对于孕妇而言以下药物应避免使用:
催眠药:鲁米那、速可眠、阿米妥和安宁、水合氯醛等。
抗生素: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
抗疟药:喹宁、氯喹、乙胺嘧啶等。
缩瞳药:毛果芸香碱(匹鲁卡品)、毒扁豆碱等。
导泻药:蓖麻油等。
安定药:氯丙嗪等。
抗凝血药:双香豆素、华法林等。
口服降糖药:氯磺丙脲、甲糖宁等。
抗甲状腺药:他巴唑、碘化钾、丙硫氧啶等。
妇科用药: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等。